来源:盐田区统计局发布时间:2026-05-21
您是否好奇
“人均可支配收入”是如何统计出来的?
其实,官方数据中的“人均”并非简单地由全家户口本上的人数去除总收入得出,其关键在于对家庭常住成员的认定。
今天我们就来深入研究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“人均”具体包括哪些人!住户调查里的“人均可支配收入”不是直接按“户口本人数”算的,核心秘诀全在“家庭常住成员”的界定上!
人均可支配收入=家庭可支配总收入÷家庭常住成员数

先看官方定义:
常住成员指住户成员中,经常在家居住,或者调查期内居住时间超过一半的人员,以及本住户供养的学生。
季度调查中,满足以下3类情况就是常住成员。

是不是看着有点绕?
其实就两点:
“经济共享+生活关联”!
除了我们一般理解的每天住在一起、花销在一起的一家人,还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:
1.时间标准+经济关联:
被赡养的爷爷奶奶只要一个季度在本户住够1.5个月,或者打算住满1.5个月,那TA就属于该季度这个家庭的常住成员了。
2.居住特殊+家庭支柱:
进城务工的大叔,平时住工地宿舍,每个月都回家,是家里的经济支柱,那他就是家里的常住成员。
3.特殊状态+家庭供养:
不管是小学、中学还是大学,是否在家居住,只要学费、生活费都由本户供养,哪怕整个季度都没回家,也算常住成员,全家收入要和他一起平均~
前面介绍了
人均可支配收入里“算谁”
这会儿得唠唠“不算谁”
有些人虽然是同吃同住,却不算家庭成员,更不能算家庭常住成员。主要包括以下5类情况:
1.寄宿者、住家保姆和帮工
同吃不同账,不算家庭成员;
关键点:经济不共享,“各算各的账”。
2.已分家的子女、出嫁人员、挂靠人员
看着有关系,经济已独立;
关键点:经济和生活都独立了,“分家自成户,挂靠非家人”,就不算同一户啦~
3.本住户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
独立即“分户”,供养是关键;
关键点:从“经济独立”的那一刻起,TA就不再参与原家庭的收入分配,“养到独立就放手”,统计制度就是这么规定的~
4.应征入伍的军人
特殊身份有特殊口径;
关键点:不是亲情不算数,而是军人有专门的统计口径,调查时点虽然户口在家但已经参军的“兵哥哥”,是“特殊时期特殊算”哦~
5.调查时点在服刑的人员
特殊状态暂除外;
关键点:不管之前是不是一家人,只要调查时正在服刑,就不算本住户的家庭成员,这样可以避免数据统计混乱。
最后划重点
判定“常住成员”的核心就是
“经济共享+生活关联”
只要不满足这两点,哪怕住得再近、血缘再亲,也不算家庭成员,不能参与居民收支的统计~
悄悄告诉你,长时间不在家里居住、在外打工的人员,算家庭成员,但不算家庭常住成员,TA的收支要另外计算,不是咱们居民人均里面的呦~
搞懂“算谁”和“不算谁”
下次填报住户调查时
才不会出错
让统计数据
更贴合大家的真实感受~
下次再看到
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据
咱们就更明白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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